在成千上万的中药之中,有一部分会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。特别是妇女怀孕以后,在用药时不但要考虑药物对孕妇的影响,还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。

凡对胎儿有损害或者可能引起堕胎流产的,都属于妊娠禁忌药,妇女怀孕后不能服用。

我国古代的药学著作《珍珠囊药性赋》一书载有“妊娠禁忌歌”,对怀孕后的用药禁忌进行了总结。歌中将妊娠禁忌的药物分为禁用药和慎用药两类。禁用药多是毒性剧烈、药性峻猛以及堕胎作用较强的药物,如斑蝥、天雄、乌头、附子、水银、巴豆等药。慎用药多属于利水通淋、活血祛瘀、攻下、温里等作用类药物,如茅根、木通、瞿麦、通草、薏苡仁、代赭石、芒硝、牙硝、桃仁、牡丹皮、三棱、牛膝、干姜、肉桂、生半夏等。以前药店都将妊娠禁忌歌贴在墙上,以提醒司药人员取药应该慎重用药。

随着中医学的发展,人们逐步又发现了一些孕妇应慎用的中药:如郁李仁、蜂蜜、甘遂、赤芍、全蝎、枳实、红花、五灵脂、没药、瓜蒂、藜芦、胆矾、莪术、当归、川芎、丹参、益母草、乳香、吴茱萸、砂仁、厚朴、木香、枳壳、山豆根、大青叶、板蓝根、苦参、生地、玄参、延胡索、细辛、白芍、白芷、酸枣仁、柴胡、天仙子、麻黄等等。医生在临床应用这些药物时会综合考虑。

在妊娠禁忌药中,禁用药绝对不能用,慎用药如果临床需要,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应用。按照“妊娠禁忌歌”记载,半夏、干姜、附子均为妊娠禁忌药。但张仲景在《金匮要略》中治疗妊娠腹痛的附子汤中用附子,治疗妊娠恶阻的干姜人参半夏汤中用了干姜、半夏。这些在准确辩证前提下的应用,不但不会发生堕胎,反而具有安胎的效果。这也就是《素问·六元正纪大论》所言“有故无陨,亦无陨也”。

(文中配图均为资料图,仅供参考)

(作者王叔文,河北赞皇县执业中医师)

王叔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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