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规学习第5篇药品经营管理,分最多的一节
海口白癜风专科医院 http://pf.39.net/bdfyy/bdfzg/161214/5116386.html 这事药事管理与法规中最重要的一节了。在年执业药师考试中达到了20来分。相信年也可以考这么多分。所以这节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。这章变动的内容不多。就一些地方描术性的有变动。教材也有提到GSP新修内容并未列入年大纲。也以也不会考。时间等关系,可能会有错字等,感谢你大家回帖中提出。。前四天学习在文章最下面。以下是今天学习的内容: 药品经营管理药品经营许可 药品经营(批发、零售)许可的申请和审批《药品管理法》第14条规定,开办药品批发企业,须经企业所在地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开办药品零售企业,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 ①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; ②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、设备、仓储设施、卫生环境; 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; ④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。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开办药品批发企业,应遵循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原则。此外,还应符合以下条件: ①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; ②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。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大学以上学历,且必须是执业药师; ③具有能够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要求的、与其经营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常温库、阴凉库、冷库; ④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,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、储存、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; ⑤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方面的信息: ⑥具有符合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对药品营业场所及辅助、办公用房以及仓库管理、仓库内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进出库、在库储存与养护方面的条件。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,应当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、地域、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,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。 满足以下条件: ①具有保证所经膏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; ②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;经营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,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。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(含一年)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; ③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、设备、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。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,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; ④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,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。 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,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。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(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: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;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: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)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 药品经营方式分为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。 药品经营范围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,分为四大类: ①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; ②生物制品; ③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; ④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、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、生化药品。 对于从事药品零售的企业,应当先核定经营类别,确定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、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,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,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。变更类型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和登记事项变更。许可事项变更是指经营方式、经营范围、注册地址、仓库地址(包括增减仓库)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。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的变更。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许可事项的,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变更登记,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。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登记事项的,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变更申请和变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。 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有效期为5年。有效期届满,药品经营企业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,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 注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.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由原发证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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